河南明确2017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 发展绿色经济探索生态赔偿
4月1日,温县祥云镇乡间的千亩梨花竞相绽放,与麦田、油菜共同构成一幅美丽的田园画卷。(徐宏星 摄)
3月31日,我省召开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会,明确了2017年我省生态文明体制各项改革任务。
积极构建生态文明目标考核体系。制定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研究建立全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在省辖市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体系。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支持洛阳、开封、漯河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
提高政府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覆盖所有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施“一证式”管理;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机制,制定“十三五”农作物秸秆利用实施方案;建立畜禽粪便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制度;探索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推进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机制,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河南省环境保护督查方案》,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保工作职责的督查督办;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推进绿色经济政策建设。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实施重点行业温控行动,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进水权试点,制定我省南水北调取用水结余指标处置管理办法。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等单位参加了会议。(记者 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