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11.08.2016  02:05

豫安监管办〔2016〕12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执法监察总队、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以下简称《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制定《规定》的重要意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南。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程序更明晰,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重要的实际指导意义。

二、强化系统学习,搞好宣传培训。各单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完完整整地学习《规定》,仔细理解每一章、每一条的要求,弄明白每一项执法程序的衔接。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力争每一个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都通晓明白监管执法的细节和程序,不断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实际,在办理每一项执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规定》有机结合起来,详细填写每一项执法文书,认真贯彻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级安监部门要抓好县级安监部门对《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