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东城区严把“四个环节”狠抓城乡低保核查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全区城乡低保核查管理工作,近日,东城区党工委书记朱发业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严把“四个环节”,狠抓城乡低保核查管理工作,着力健全“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惠民、为民的“阳光低保”。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东城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182人,1—3月份共发放低保资金132.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845户1045人,发放资金84.9万元;农村低保885户1137人,发放资金48万元。下一步,东城区将成立以各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工作小组,由区民政局总牵头,采取各乡(街道办事处)自查为主、区民政局督导审核为辅的工作形式,于2017年4月底至5月30日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核查,对核查出的问题及对核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努力保障全区城乡低保核查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针对排查工作,朱发业提出要把好“四个环节”,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把低保资金管理环节,除严格按照低保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外,还要建立健全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制度,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杜绝克扣、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等违规行为;还要制订具体的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察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设立低保核查工作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举报,严把低保工作监督环节。
另外,相关部门在进行低保对象核查和低保工作审批时,要严把低保对象核查环节和严把低保工作审批环节,坚持“户报、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村评、乡审、区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根据国家程序和收入来源的不同,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备案,严格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全面登记低保对象的家庭异动情况,力促全区低保户核查管理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近年来,东城区通过对现有符合标准的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差别化分类救助,不断强化动态监管,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同时,对新申报的低保对象严格申报条件,严把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审核关,在逐户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坚持实行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工作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合理现象,有效实现应保尽保、低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