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地税局强化“四个环节” 扎实做好档案管理省一级复审工作

08.03.2016  13:36


新乡市红旗区地税局强化“四个环节

扎实做好档案管理省一级复审工作

 

  新乡市红旗区地税局从强化“四个环节”入手,积极做好省一级档案届满复审工作,着力促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复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局办公室专职档案员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 

  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档案文件整理、库房管理、鉴定销毁和移交、安全保密、借阅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规定等制度,使档案工作步入法制化建设轨道。

三是强化设施建设。设置专用档案库房,做到档案室、荣誉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三分开,使档案室总建筑面积达到114.4平方米,其中库房建筑面积70.4平方米。并根据档案管理省一级标准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硬件进行了升级换代,配备了先进的红外报警器、密集架、扫描仪、除湿机、温度计等档案管理设备,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

  四是强化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分门别类对各种档案进行排列、编序,做到不同类别档案不同橱,不同年代档案不同卷,严格区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税收档案、专题档案、基建档案和声像档案,实施分类管理,确保所有归档材料装订整齐牢固,不压字,不漏页。同时,积极主动与市、区档案局沟通衔接,及时加强业务指导,着力提升立卷归档工作质量,确保档案管理达到省一级档案复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