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今年"蓝天白云"要达200天

28.03.2017  20:03

环境质量问题事关每个人的健康,一直以来都牵动着无数老百姓的心。

3月28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在省政府交出的2016年环保“成绩单”中显示:2016年与2015年相比,全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有所上升,但重污染及以上天气比例也略有上升。

【治理成效】

去年全省的“蓝天白云”比2015年多13天

我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56.4%

根据《报告》显示,河南省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6天,同比增加13天,上升3.4%。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比例8.4%,比2015年升高0.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方面,全省PM10平均浓度1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降幅 5.2%;PM2.5平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降幅8.8%。

2016年,我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6.4%,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13.8%,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8%。其中,信阳、许昌、驻马店、濮阳、三门峡、鹤壁、南阳、周口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

声环境状况方面,去年全省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64. 6%;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达标率为78. 2%。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郑州、平顶山、三门峡、驻马店级别为一般,其它14个省辖市均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濮阳、三门峡6市为较好,驻马店为一般,其它11市级别为好。

【攻坚问责】

去年大气污染治理花261.01亿元

追责1499人,处分942人

2016年,我省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各部门空前重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强大力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对大气污染治理不力的1499人予以追责,对94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682起,罚款金额4.4亿元,其中查封扣押644起、限产停产278起、移送行政拘留145起、查处违法企业2505家,推动企业、单位等相关主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秸秆焚烧治理方面,我省强化由省至村五级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开展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秸秆焚烧实行“一烧双查”、“一烧双罚”。2016年夏收、秋收期间的火点数同比减少94.8%,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实现了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的历史性突破。

报告》显示,全省累计投入大气污染治理资金261.01亿元,重点支持煤炭削减及清洁利用、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污染专项整治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奋斗目标】

今年“蓝天白云”天数达200天以上

郑州在全国空气质量排名退出“后十位”

去年年底,雾霾“爆表”导致多地中小学停课、全省大部分地区在雾霾中“跨年”、郑州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中排名倒数第七……种种现象表明我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新的一年,为了让民众早日远离雾霾,更加畅快地呼吸,我省制定了今年环保工作的“奋斗目标”: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8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郑州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退出后十位,安阳、焦作PM10、PM2.5在338个城市排名退出后十位。

碧水蓝天,齐抓共管,二者不可或缺。今年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为:全省Ⅰ至Ⅲ类水比例达到52%以上,劣Ⅴ类降至18%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得到保障,省辖市建成区130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贾鲁河等6条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郑州市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生态水系效果初显。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