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品种郑单958引发5千万侵权案 成该领域判赔金额最高

13.11.2015  09:09

  □记者 韩景玮

  核心提示丨一个名叫“郑单958”的玉米种子,是我国种植面积最大的玉米品种。但近日围绕着该玉米种子引发了一起侵权案。11月12日,郑州中院向记者透露,法院认定该案被告侵犯了原告“郑58”玉米品种享有的植物新品种权,判令其赔偿原告4950万余元。该案不仅是植物新品种领域迄今为止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意味着植物新品种这个曾被遗忘的角落,在知识产权领域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保护。

   缘起丨一粒玉米种子,从河南走向全国

  1988年,一个叫张发林的人,在一个玉米种子的繁殖中,发现了一些变异玉米株。经过多年培植,该玉米种子开始作为一个品种在郑州试种,因其穗柄短直立,果穗均匀,出籽率高,很快受到种植户的欢迎。

  这个被命名为“郑58”的玉米种子,最终让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士公司)拥有了玉米种子的新品种权。后来,金博士公司与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权利互换方式,允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及其下属相关企业,使用“郑58”培育“郑单958”玉米品种。

  据了解,近年来“郑单958”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玉米种植品种。截至目前,“郑单958”是我国种植面积最大的玉米品种。

   事件丨巨额利益,引发侵权纠纷

  作为“郑单958”的植物新品种权人,省农业科学院先后授权金博士公司、北京德农公司母公司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农公司)等5家公司,经营“郑单958”玉米种子。

  金博士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博士”牌“郑单958”玉米种,2007年至2009年该公司“郑单958”玉米种的销售收入均超过1.6亿元。2009年,金博士公司发现,德农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郑58”培育“郑单958”玉米品种,并进行销售,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向德农公司发出律师函,但对方未予理睬。

   诉讼丨金博士公司提出近5000万元的索赔

  2014年8月,在沟通无果后,金博士公司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将德农公司及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郑58”玉米种繁育生产“郑单958”玉米杂交种的行为,侵犯了金博士享有的“郑58”植物新品种权,要求德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360万余元,省农科院对德农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