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猴戏表演遭驱离,传统艺术传承何去何从?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1日电 新野猴戏2009年评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最近却遭到接二连三的打击。4名猴戏艺人因“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被刑判的风波还未平息,两位猴戏艺人在湖南又因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而被驱离。
猴戏缘何处处碰壁?传承两千多年的猴戏该如何发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猴艺之乡”河南新野县。
遭遇驱离、处处碰壁,传统猴戏何去何从?
7月9日,新野县猴戏艺人鲍凤山等4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时,因没有携带野生动物运输证而被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带走。9月23日,法院判决认定,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
10月11日,两名新野猴戏艺人在长沙街头表演时,因怀疑其鞭打猴子被现场观众举报,最终因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遭驱离。
“被驱离不是什么新鲜事,外出耍猴的艺人几乎每天都会碰到。”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说,“但被判刑还是第一次,现在大家都不敢出去了。”
新野的猴戏艺人大都有过被驱赶、被嘲弄甚至被打的经历。“耍猴人出门地位低,不受尊重,很多人都不愿意干了。”今年62岁的猴戏艺人张志忠说。
以“孙悟空”为代表的猴子形象历来备受国人喜欢。而通过驯服猴子来逗人开心的艺术方式也延续了两千多年。据了解,目前新野县有猴戏艺人约300人,而猴戏非遗传承人仅一人。
“这几年来,猴戏艺人的数量一直在下降。以前,有些村85%的人都耍猴,现在只剩下不到20%。”新野县猴戏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说。
“虐待动物”、非法运输?如何看待传统猴戏
在古代,耍猴是被称为“下九流”的行当。而今天,也有不少人把它看成是利用猴子卖艺的“乞讨”行为,加之涉嫌动物虐待,新野猴戏这个延续千年的传统艺术形式被人质疑为“旧俗陋习”。
很多人认为猴戏抹杀猴子天性而博众人乐,不人道;挥鞭子、强训练,不“猴道”。
“都说我们虐待猴子,都得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怎么会舍得打它。”新野猴戏艺人张志杰很无奈。
复杂的行政许可更是新野耍猴人的一块心头病。带猴出去表演需要有驯养繁育证、表演证和野生动物运输证,而大部分猴戏艺人往往只有驯养繁育证和表演证。
据了解,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程序复杂,需要来往两地的省级林业厅双方批复。“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只有省级林业部门才有资格办理一系列行政许可。”新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彭镇锋告诉记者,“我们在收到猴戏艺人申请后,把它递交到市里,再由市递交到省林业厅。”
“不是我们不愿意办,是太难办了。”张俊然说,“那些耍猴的趁着农闲时出去,哪有时间等,背着包,牵着猴就走了。”
即使运输证办下来了,新的问题又来了。运输证上需要标注表演城市地点,猴戏艺人只能在该城市进行活动。如果转到其它地方,需要重新走一遍程序。这对于“一个扁担两个箱,肩挑家当手牵猴”的艺人们来说,是很难实现的。
文明表演、区别对待,保护传承需“内外兼修”
面对困境,猴戏艺人想了很多办法来应对。张俊然说,他们正在对艺人进行培训,要求耍猴艺人文明表演,不准打骂、体罚猴子。同时,淘汰一些可能会引起虐猴质疑的节目。
“下一步准备给每个猴戏艺人发放统一的表演服装,印上编号和投诉电话。如果艺人出现不妥的言行,可以直接打电话投诉。”张俊然说。
他们试图将猴戏表演从街头引向景区或室内,为猴戏艺人提供好的表演环境,但资金和人才的缺乏仍是瓶颈。
同时,猕猴驯养的卫生检疫也是新野猴戏发展面临的一个困境。大部分猴戏艺人都是依靠经验喂养猴子,猴子生病时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猴子死亡。“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猴子的卫生疫情问题,提供正规兽医师的培训。”张俊然说。
而在猴戏艺人看来,最大的心结还是“办证难”。他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能否将表演的猕猴同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猕猴区别看待,省去一些办证手续,为他们外出表演提供便利。
“新野猴戏有着很高的文化、艺术以及观赏价值。如果能够在行政许可上给予一定的简化,将有利于猴戏这一珍稀文化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河南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刘春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