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暴力抢劫占校园周边侵财犯罪80%

31.05.2014  17:45

  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显现出手段凶狠、不计后果的暴力倾向。西城检察院统计了三年来受理的校园周边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了这一趋势。

   侵财施暴占多数

  检察官表示,涉罪未成年人一般没有经济来源,为追求享乐便通过抢劫、盗窃来等非法手段来获得经济收入。

  在他们此次统计的案件中,发生在校园周边的未成年人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占全部犯罪的45%,而具有暴力因素的抢劫犯罪占侵财性犯罪的80%。小偷小摸、一般的聚众斗殴行为明显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性犯罪。在全部案件中,过半数涉罪未成年人使用了砍刀、水果刀、电棍等作案工具,手段凶狠。

   杀熟”现象较为突出

  检察官介绍说,未成年人作为低龄犯罪者往往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在选择犯罪对象时一般会选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反抗能力较低的同龄在校学生,甚至是同班同学。而且,涉罪未成年人往往会因在校期间产生的摩擦而实施事后报复性行为。

  如杜某、范某抢劫一案中,15岁的范某正在上初三,和同学小浩关系不好,加上自己需要钱,便打算抢劫小浩新买的手机卖掉。范某找来了上高中的朋友杜某帮忙“演戏”。一天,范某和小浩一起放学回家,走到没人的地方时,杜某突然出现把俩人叫住,威胁他们把钱和手机交出来。范某心里有底,直接把手机给了杜某,而小浩拒绝拿出手机,杜某一巴掌扇在小浩脸上,揪住小浩的头发往墙上撞。迫于威胁,小浩只得乖乖投降。

   团伙犯罪增多

  检察官发现,未成年人容易拉帮结派、盲目随从、相互熏染,在实施犯罪时往往存有恐惧心理,多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胆,利用团伙之间的相互感染强化犯罪心理和动机。

  在西城检察院办理的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仅有两件为一人作案,且均为临时起意、事先无预谋,作案动机单纯、盲目。其余均为共同犯罪,大多事先有预谋、有组织,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制订相对较为周密的犯罪计划和分工。(本报记者 孙莹 通讯员 赵颍)

编辑:王静喆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