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犯罪团伙尾随取款人抢夺 5名嫌犯有3名女性
近日,一专门尾随银门口取款人并实施抢夺的犯罪团伙被河南唐河县警方一举擒获,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其中3人为女性。
据警方介绍,6月11日上午10点,河南唐河县龙潭镇杨庙村大刘庄村民李某在该镇信用社取款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装钱挎包被两名骑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抢走。
案发后,唐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破案小组,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对受害人的详细询问,专案组了解到,作案时两名实施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分别骑着一辆小型简易电动车,得手后带着电动车迅速钻入一辆红色面包车中逃窜,面包车尾部有较明显特征,车牌号后三位数字为“671”。
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立即确立了“以车找人”的侦查思路,迅速调取了银行及当地龙潭镇治安卡口和社会面监控录像,通过反复查看视频民警发现,受害人李某取款前后一直被一名陌生女子尾随观察,取款后,两名骑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立即跟上并紧随其后伺机作案,电动车特征与李某描述的情况一致。
在进一步的工作中,民警基本确定该犯罪团伙系一个4名成员左右,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流窜作案的尾随银行取款人抢夺团伙。
专案组继续沿龙潭出入路线调取治安卡口监控,尽可能详细的描绘的嫌疑面包车轨迹,并结合全国机动车信息库中尾号“671”的面包车登记信息,确定嫌疑车辆车牌号为“豫R8F671”,车主为新野县王庄镇毛寨村人赵某。办案民警迅速围绕赵某及其社会关系秘密展开外围调查。经查证,赵某平时在南阳火车站附近跑出租,案发前后与罗某、张某、刘某、朱某等人来往密切,在进一步调查中,朱某和罗某与监控视频中两名骑电动车的嫌疑人特征吻合。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确保将该团伙一网打尽,专案组长线布控,暗中监视该团伙重要成员的活动情况,全面收集证据。7月8日,该团伙开车到新野县新甸铺镇准备实施作案时,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抓捕时机成熟,果断决定收网,迅速控制了嫌疑车辆,一举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
到案后,五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今年5月以来在南阳市郊、唐河、邓州、新野等地流窜以尾随银行取款人的方式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经查,该团伙成员均无正当职业,经过预谋后选择自认为偏远、治安状况较差的乡镇,由刘某(女,42岁)、张某(女,38岁)进入银行,物色年龄较大的取款人,由罗某(男,50岁)和男性打扮的朱某(女,44岁)分别骑电动车互相掩护伺机作案,由赵某(男,25岁)驾驶面包车负责接应。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赵某、刘某、张某、朱某五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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