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2014年冬季救助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2014年冬季救助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本项目于2015年01月0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现对原公告内容变更: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2014年冬季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 郑经采竞谈(2014XCDL)134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购置棉衣610件、棉被340床、帐篷120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第三项“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第3.1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变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2、原公告第四项“投标报名 ”第4.2条“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 要求证件不一致 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变更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和 要求证件不一致 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