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原黄河化工厂遗留铬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环境监理项目采购公告
06.11.2014 15:37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新乡原黄河化工厂遗留铬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环境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XFCC[2014]TP023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全程跟踪铬污染物处置过程中的数量、质量,并提供权威性的检测报告,对铬污染物处置后的填埋进行监督。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采购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采购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采购供应商具有类似工程环境监理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的采购供应商可到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12房间(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 11月 6日至2014年 11 月 1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采购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要求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壹套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1 月 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12房间
八、本招标工程依法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13598690107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36169727
2014年11月6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6.11.201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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