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捡“狗头金”牧民并未消失 曾要价500万欲出手

11.02.2015  08:53

  

1月30日,新疆青河县牧民别热克·萨吾特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左右的一块狗头黄金,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

  新疆一牧民捡到“狗头金”事件追踪

  最近,新疆一牧民捡到“狗头金”的新闻在网上持续发酵。看到新闻之后,很多人都在问,狗头金是个什么东西?狗头金是一种含杂质的自然金块,多来自于富含金质的流星陨落、远古时期形成的富金矿矿石。因为形状似狗头,所以叫“狗头金”。这种黄金产出相当稀少,价值通常远超过同等重量的纯金,甚至有“黄金有价、‘狗头’无价”的说法。

  狗头无价

  有人出价300万元

  牧民不敢轻易出手

  1月30日,新疆青河县牧民别热克·萨吾特意外捡到重7.85公斤左右的一块狗头黄金,这块黄金酷似中国地图。很多人纷纷慕名前来一睹这难得一见的狗头金的风采。这位牧民半开玩笑地说:“我家每天都是门庭若市,有的人拿相机拍,有的人发微信朋友圈,有的人和这块金合影。

  网传当地政府花500万从牧民手中收走“狗头金”的事情,记者联系了青河县政府,当地宣传部表示这一信息是虚假的。同时,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政府已经就牧民发现狗头金一事联合多部门进行商议,组织国土、矿产、公安等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前往实地核实情况。在此之前,确实有人曾打算用300万来买这块狗头金,但是牧民要价500万,最终没有达成协议。这一新闻爆出来以后,由于归属问题难以确定,如果属于国家财产,私自卖掉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位牧民也不敢轻易出手,目前只能留在手里等待调查结果出来。

  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而青河县文物局就此事回应记者称,所捡物和文物“不搭界”,基本上可以确定不属于文物,只能说它是一种矿产品。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所捡物属于比较重要和稀奇罕见的矿产品,比较贵重,但是不是金子需要矿产部门进一步确认。

  目前,政府组织的国土、矿产、公安等多部门联合调查已经结束,目前正在召开协调会来最终断定“狗头金”的归属问题,调查结果将全面回应网民关切。

  据记者了解,捡到这块“狗头金”的牧民生活并不富裕,另外,考虑到“狗头金”可能价值不菲,牧民的生命财产存在安全隐患,故此当地政府也加强了安保工作,确保牧民的人身安全。

  另外,有媒体称这位牧民“消失”了,其实只是因为“狗头金”新闻被爆出来以后,人尽皆知,他接了无数个电话,有国内媒体电话采访的,有研究矿产的专家来电话咨询的,还有珠宝商家想出价1000万收购。因此他不得不关掉手机,躲了起来,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失”。

  争议焦点

  文物?矿藏?都不是

  网友认为应是无主物

  “狗头金”被发现之后,其归属就引发了争论。因为按照目前我国法律,倘若其被认定为文物、矿藏、埋藏物中的任何一类,都须上交国家。

  “狗头金”作为文物的可能性基本排除。西宁某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程建伟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公民捡到黄金的行为,显然不属于“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因此不受矿产资源法约束。查阅民法通则,其中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然而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狗头金”有人事先埋藏或隐藏,上述条款似乎也难对应。

  不少网友认为,在新疆发现的“狗头金”应被视为民法规定的“无主物”,别热克·萨吾特可以按照“先占原则”,拥有“狗头金”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持上述观点。

编辑:王静喆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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