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01.12.2015  09:28

豫安监管办﹝2015﹞1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豫安监管﹝2015﹞49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治理攻坚战,消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决定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和攻坚战、打非治违等活动情况进行工作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对象范围

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化

工企业,油气管道企业。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二、督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省安全监管局确定由处级干部带队,会同执法总队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三、督查重点内容

1.安全监管部门

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各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部署、实施开展情况;依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生产经营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情况;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情况;隐患的自查、排查、整改方案的制定落实、整治效果等情况。

四、督查方式

1.按省辖市分片召开市县区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股)负责人、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推进会议,督促落实攻坚工作。

2.查阅资料。查阅市县局和企业相关会议记录、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等相关工作台账。

3.抽查检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油气管道企

业进行抽查,督促做好下一步工作。

4.情况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进行反馈,督促做好下一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善始善终继续抓好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及相关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打好攻坚战,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二)各督查组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督查时间自行安排行程路线,采用听取情况汇报和具体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基层实际和企业,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对各地执行上级有关要求执行不力、措施不力的,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各地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

(三)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附件:分组督查地区范围及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分组督查地区范围及人员

第一组范围: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焦作、滑县、长垣

人员:王广庆(组长)、连猛、张建伟

第二组范围:开封、平顶山、南阳、济源、兰考、汝州、邓州

人员:李昆瑜(组长)、徐伟、慕文胜

第三组范围: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永城、鹿邑、固始、新蔡

人员:包海洋(组长)、刘静、陈平利

第四组范围:郑州、三门峡、洛阳、许昌、漯河、巩义

人员:丁庆树(组长)、张立、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