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艳照挑战网民心理底线 "国模何梵"何方"妖孽"/图

07.05.2014  19:00

   原标题 深圳:植物园惊现不雅照 “国模何梵”何方“妖孽

  自从闫x娇等人通过不穿衣服火起来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着靠裸露身体出名,在著名景点以美女拍裸照或艳照营造眼球效果者更是层出不穷。事件的制造者和网络推手们为了广告效应不择手段固然可恶,但是,这样的事件为什么在源头没有被阻止值得深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像仙湖植物园这样的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者按此法规,应受相应的惩罚。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对这批艳照的制造者进行调查并惩处,以此守住社会道德底线。

原图(局部马赛克)。

图为记者在仙湖植物园两宜亭找到原图拍摄现场。

  先有“陈冠希艳照门”、“兽兽门”,再有“徐莹四级”、“李宗瑞迷奸”……正当一个个艳照主角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渐淡出人们视野之时,一个被称作“何梵”的女孩以更加出位、更加赤裸的性表现,成为网民新的热议话题。记者通过调查核实发现,“何梵”在户外所拍暴露下体的不雅照,其外景地就在深圳,而且是在被称作“鹏城十大景区”、享有“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称号的仙湖植物园景区内。

  截至记者发稿时,在一些网站仍可以搜索到有关“国模何梵”的图片资料。

[作者:新华法治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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