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部门联合下文: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方案

21.03.2017  00:42

 

      3月15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要求检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检查整治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通知》要求整治活动从3月开始,8月份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准备部署阶段、企业自查整改阶段、集中检查整治阶段和巩固总结阶段。《通知》明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通知》要求将超层越界开采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同时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责任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通知》要求检查中发现煤矿企业或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规定,检查整治情况每月向政府报告,向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通报。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向政府报告,由政府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并监督整改到位,依照有关规定,通知供电部门停止或限制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对3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应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下级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每周五要向上级专项检查整治机构报送工作推动进展情况,省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通知》要求强化部门联合,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机制,形成执法合为,增强执法效果,举报以国土资源举报热线电话12336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煤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