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未索借条遭赖账 间接证据帮大忙

05.03.2015  11:35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赵民

  本报焦作讯未打欠条怎么要账?录音、取款凭条、账户明细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帮了大忙。记者3月3日从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了解到,虽然借款人孙某没有给牛某打欠条,但该院还是通过牛某提交的录音、取款凭条等证据所形成的证据链,判决孙某偿还牛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孙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市中级法院,被依法驳回维持原判。

  2013年10月,孙某给靳某打电话说买理财产品还差3万元,于是靳某介绍朋友牛某借给孙某3万元,约定利息0.015元/元·月。借款当日孙某通过靳某向牛某转交了3个月利息共计1350元。牛某碍于靳某面子没有向孙某索要借条,3个月到期后,他向孙某索要借款时遭到拒绝。无奈,牛某将孙某和靳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连带偿还3万元,并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庭审中,孙某辩称,他没有借过牛某的钱,也没有给靳某1350元让其转交牛某。靳某也辩称:孙某需要借3万元,他就介绍牛某和孙某认识,他不是担保人,不应支付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孙某向原告牛某借款,虽未出具借条,但根据原告提交的录音、取款凭条、账户明细,以及庭审中被告靳某的陈述,可以认定被告孙某向原告借款3万元的事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也可以作为判案依据。

  一审判决后,被告孙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市中级法院。焦作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牛某虽然没有借条,但他提交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此案,判案的法官说,法院审理案件是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各证据与案件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进行审查判断,并非欠缺直接证据就一概败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也可以作为法院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