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制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29.09.2015  11:06

为了切实加快焦作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结合市发展改革委《焦作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任务分解》要求,统计局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产业规模、要素投入和成效产出三个方面建立了包含十二个指标的考评体系

一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

二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增速。

三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法人单位数。

四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四上”法人单位数。

五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引进数。

六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从业人员数。

七是研发(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

八是财政支出中技术研究与开发、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占比。

九是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GDP比重。

十是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个数。

十一是每万人有效专利拥有量。

十二是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拥有量。该考评体系对促进焦作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