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焦作售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1-4月份,焦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一、城镇消费品市场继续扩大
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1-4月份,全市城镇市场完成零售额143.9亿元,占全市总量的81.2%,同比增长11.9%,比全市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比乡村高0.7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其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主导作用。乡村市场完成零售额33.3亿元,仅占全市零售额的18.8%,同比增长11.2%,低于全市增速0.5个百分点。
二、餐饮业呈现回稳迹象
分行业看,1-4月份,全市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四个行业零售额均实现增长。其中,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4.2亿元,同比增长10.9%;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24.7亿元,同比增长12.1%;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7亿元,同比增长10.7%;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5.7亿元,同比增长11.1%,焦作市餐饮业,特别是高端餐饮企业,在经历去年“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消费等政策措施出台带来的冲击后,积极谋求转型发展,成效初步显现,餐饮业增速与全市增速的差距由去年0.9个百分点回升到0.6个百分点。
三、限上单位快速增长,对市场主导作用明显增强
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64.5亿元,占全部零售额的比重为36.4%,同比增长13.6%,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实现零售额19.5亿元,同比增长10.7%。个体户实现零售额93.3亿元,同比增长10.7%。
四、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均衡,高新区发展最快
分区域看,市区零售额增速快于县域经济。1-4月份,焦作市市区实现零售额57.6亿元,同比增长11.9%,高于全市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高于县域经济0.2个百分点;县域实现零售额119.6亿元,占全市零售额比重的67.5%,但增速仅为11.7%。
分县区看,1-4月份焦作市增速最高的为焦作新区(核心区)13.2%,最低的为沁阳市11.4%,最高与最低间相差1.8个百分点。
五、分类商品保持增长
分商品类别看,焦作市20类有零售商品类别中,4大类商品增速下降,16大类商品零售额均实现增长。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食品、饮料、烟酒类相关商品低速增长。随着近年来焦作市人民收入的提高,生活品质也逐步提高,最基本的食品、饮料、烟酒类呈现低速增长的态势。1-4月份,焦作市食品、饮料、烟酒大类零售额仅增长2.0%,其中食品类下降3.4%,饮料类增长18.2%,烟酒类增长21.3%。
二是汽车类产品保持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焦作市汽车类产品在经历了前几年快速发展后增速回落的态势后,今年又重拾升势,快速发展。1-4月份焦作市汽车类完成零售额13.3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商品零售额的21.7%,同比增长22.0%。石油及制品类完成零售额13.0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商品零售额的21.3%,同比增长7.5%。这2类与汽车有关的产品共实现零售额26.2亿元,占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的42.9%,同比增长14.4%,对全市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拉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