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与物业的“欠热费纠纷”,为何挨冻的却是交够钱的业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康亚飞
2月16日,郑州的天空再次飘起雪花,为了抵御严寒街头的人们再次穿起厚重的羽绒服。然而,高新区中鸿花园小区的270余户业主却突然被高新热力公司断了暖,面对突如其来的降温与大雪,让业主们更难受的是明明已经足额缴纳过整个供暖季费用,却在这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家中的暖气却被停了。
高新区中鸿花园小区270余户按照业主与物业公司约定,已经足额缴纳了共计约74万元的热费,按照缴费约定,该小区本季度供暖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共计120天。然而在2月16日一早,业主们发现家中暖气突然被停。距离停暖还有整整一个月,为啥在无人通知的情况下,突然中断了供热?
业主缴纳了120天的供暖费,家中暖气却提前一个月“用完”?
“我们270多户业主交够了120天的供暖费,现在竟然因为欠费被停暖了,74万元的热费,物业公司到底交给了谁?”2月16日22时,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银杏路上的中鸿花园,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河南省冠强实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内,近百户业主仍在等候有人出面就中断供暖给出合理说法。
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中鸿花园于2021年1月开始正式供暖,今年是供暖的第二个季度。2021年10月9日,中鸿花园的物业公司河南省冠强实业有限公司印发供暖缴费通知,按照通知,该小区业主需在2021年10月31日前,按照“购房面积×90%×0.19元×120天”缴费,供暖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计120天,费用有物业代收。
既然业主们按照物业要求,足额缴纳了120天的暖气费,为啥在距离停暖结束还有30天的时候,就突然被中断了供暖?供暖期间,热力水平忽高忽低的原因是什么?物业公司与高新区热力公司签订供热热合同时,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时什么?当晚,物业相关负责人郑经理均表示“不清楚”。记者多次拨打冠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许要峰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现场的业主要素记者,他们也联系不上许要峰。
高新热力公司:物业公司按计量购热,已拖欠40万元热费
16日23时许,记者拨通了高新热力公司的热线电话,对于中鸿花园停暖的情况及原因,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中鸿花园的供暖,热力公司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是按照计量收费,但在年前,预交的热费已经用完并欠费,热力公司多次下发缴费通知,但物业不出面迟迟未结,因此热力公司对小区进行了停暖。“物业不过来和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也没有办法,但如果物业明天可以及时来办理,还是可以恢复供暖的。”
对于小区业主是按照物业要求,以购房面积足额缴纳了热费,用户没欠费为啥还被停暖的问题,热线工作人员称,中鸿花园是由物业管理的小区,高新热力公司不直接收取用户的钱,“业主的热费统一交给物业,然后由物业向热力公司交费,物业就是按照计量结算费用的,合同也是这么签的。”
那么,物业公司到底向热力公司缴纳了多少用热费?购买了多少流量?2月17日上午,高新热力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崔华敏向记者提供了郑州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省冠强实业有限公司的供用热合同。合同显示,双方签订的供热面积为24056.54平方米,根据《郑州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参加两部制计量的热用户应按现行面积收费标准于供热前一次性预交供暖期热费60万元,待供暖期结束两个月内按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这60万元内包含上个季度没有用完的11万左右的余额,本季度冠强物业只向我们交了不到50万元。”崔华敏说,中鸿花园的用热性质为办公采暖,根据计算,60万元可购买到的流量为1117.22兆瓦。
物业私自增加供热面积,哪些人没交钱却用了热?
记者注意到,根据热力公司2022年1月30日向冠强物业公司发出第一份欠缴通知显示,截止2022年1月30日物业公司欠高新热力公司热费28万元,同时,热力公司在稽查中发现冠强物业公司私自增加供热面积,按照《河南省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约定,即日起停止向冠强物业公司供热。
270余户业主120天使用1117.22兆瓦流量,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够用的。但为啥在中鸿花园业主在用热77天后就已出现28万元的欠费?
另一份热力公司向冠强物业公司印发于2022年2月10日的通知显示,截止2022年2月10日,冠强物业公司欠高新热力公司热费40万元。若在2月16日12时前未缴纳所欠热费,高新热力公司将按照《河南省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约定,停止供热。
物业公司按照购房面积向业主收取用热费,为何按照流量计费与高新热力公司签订合同?本季度收取的74万元热费扣除交给热力公司的50万元,剩余的20多万元去哪了?除了缴过费的270余户业主外,哪些人免费用了别人的热?这些答案尚无人出面回应。
热力公司与物业的“欠款纠纷”,为何受伤的确是交够钱的业主?
记者注意到,按照合同约定,即使需要补缴费用也是在供暖季结束两个月内,也就是5月15日之前结清。如今距离供暖结束还有一个月,热力公司就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断了供暖,即便中鸿花园是由物业代管的小区,热力公司中断供暖就可以不通知业主吗?
物业的“锅”为何受伤的却是业主,业主按额交了热费,却在天气降温时被停暖,目前,他们还不知道高新热力公司什么时候能恢复供暖,仍在等待有关部门给出解决办法。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高新热力公司中断供暖的做法是否合适?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孙兆义认为,首先,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是城市发展运行的重要基础保障,关联着社会民生冷暖。高新热力公司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热费,但停暖应当提前告知用小区热用户。因此,高新热力公司在降温、降雪的天气中,径直对小区业主采取断暖措施,明显不符合人道主义。
其次,作为代收热力费的物业公司,其不得向用热用户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更不得设置限制条件。而新闻事件中的物业公司在收取小区业主供热费以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费用缴纳至热力公司,从形式上来看,其违反了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约定,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因为本次断暖对业主造成侵权的,亦应当对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最后,业主已将供暖费缴纳至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未专款专用的行为可根据其情节来认定是否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可构成诈骗罪,其公司相关转移资金人员视情况可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诈骗罪。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