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安全监管局对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做到“三个一律”

17.02.2015  09:34

为保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有序,在201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工作基本确定,涧西区按照“个人申请、政府初审、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总量控制、保障安全”的原则确定专人从严把关零售许可初审。

一是新增布点一律现场确认。对于新提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的对象户,区安监部门深入经营场所,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和经营管理人员必备条件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零售户当场予以告知,一律不予初审通过。

二是重新布点一律需过安全、诚信经营关。对于重新提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的工商户,区安监人员结合烟花爆竹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对其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是否做到安全、诚信经营进行综合考量。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对象户限期整改到位后申请方可通过初审。

三是拟布网点一律对外进行公示。为体现公平、公正,在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工作中实施阳光操作,对于通过布点初审的所有经营户,区安监局最终核定之前一律对外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经营户,经重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零售布点资格。 (涧西区安全监管局 闫静芳 胡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