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剥离灰色收入和特权 官员只有工资收入就对了
一手挤压灰色空间,一手提高合法工资收入,官员收入才能真正回归“主要靠工资”的常态。回归收入主要靠工资的常态,被剥离的不仅是灰色收入,更是本来附着在官位上的特权。
据《解放军报》报道,习近平主席在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提出:“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这段话是讲给部队听的,也是讲给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听的。廉政建设做到了这一点,‘不能’才算真正见到成效!”
自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反腐要做到让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这个“三不”目标就成为衡量反腐进程的重要指标。如今,习近平主席提出让包括军官在内的领导干部的主要收入主要靠工资,并把做到这一点视为实现“不敢”的必要条件,可见推进落实这一目标的决心。
应该说,官员的收入主要靠工资,本来就应该是官员生活的常态,也是公众对反腐斗争的最终期待。首先,除了大小企业的经营者,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主要靠工资收入生活,官员当然没有理由例外。此外,只有官员收入回归到“主要靠工资”的状态,官员的收入才可能变得清澈透明,公众对官员财产状况的监督才可能相对容易和可靠。而公众的监督一旦容易,官员的贪腐就会不容易,腐败现象也就不容易多发,官员的“不能贪”才可能成为现实。因此,无论是为了让官员回归“公仆”的本位,还是为了防腐反腐,都应该让包括军官在内的官员,都尽快回归到“收入主要靠工资”的正常状态。
但在很长时间内,官员的收入构成变得极其多样复杂,除了工资收入之外,合法的“浅灰色”收入、边缘状态的灰色收入,乃至违法获得的黑色收入,可能远远多过官员的工资收入,以致某些官员竟然过着一种如《解放军报》评论所批评的“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的非正常生活。而随着腐败案例的不断披露,大小贪官令普通人咋舌、错愕的腐败生活,也一次次证明《解放军报》确实所言不虚。
因此,在铁腕重拳的反腐斗争取得一定成就之后,必须筹谋更根本的治本之策,而让官员收入回归主要靠工资的正常状态,剥除官员各种灰色乃至黑色收入,同时适当提高官员工资收入,使各级官员的工资基本符合其所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同时也能过上基本体面的生活,是建立长久防腐制度的基本前提。
日前有媒体披露,今年内我国内地公务员工资将大幅上调,总体幅度可能达60%。应该说,这样的消息毫不意外,而且顺理成章。一手挤压灰色空间,一手提高合法工资收入,官员收入才能真正回归“主要靠工资”的常态。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既往腐败现象留下的阴影太深,公众对官员收入能否真的“主要靠工资”,可能并没有充分的信心,甚至可能产生对官员“工资大涨、腐败照旧”的担心。
另一方面,官员,尤其是级别较高、实权较大的官员,能不能真正适应收入主要靠工资的变化,也并不那么让人放心。对某些官员而言,获得工资外的灰色收入和特权享受,绝不仅仅是金钱问题,更是重要的心理优势,是对权力的感受和玩味,甚至是在官场上不断“追求进步”的重要动力。而回归收入主要靠工资的常态,被剥离的不仅是灰色收入,更是本来附着在官位上的特权。而观察以往落马的贪官,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既陶醉于权力带来的特权感受,一面又被这种陶醉所害。一旦真正落实收入主要靠工资,必然给官员心态和官场生态带来根本性的改变。对这种改变,公众既充满期待,又心存疑虑。而要打消公众的疑虑,唯有毫不手软地把既定目标转变为既成事实,不管出现多大的阻力都不能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