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警方处理女警骂百姓“傻了吧唧”事件 对其停职
记者称暗访时发现女警上班吃零食骂百姓
中原网讯(记者 于梦溪) 昨日,有媒体曝光“河南濮阳一女警上班吃零食,骂百姓‘傻了吧唧的’”一事,4月14日,濮阳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濮阳”回应,已对涉事民警停职,纪委已介入调查。
4月13日晚,《濮阳早报》在微信平台刊发文章,称接到群众投诉,王助派出所户籍室“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便到该派出所暗访。暗访中,记者看到该派出所户籍室两位女性工作人员不时与一名男童嬉戏,面对一旁等待群众的发问,两人的表情冷漠,只告诉对方“稍等一会儿”。等待办事时,一位女民警接了个电话,言语中称“那些老百姓一看傻了吧唧的”、“有的那些三脚还砸不出来个屁呢”。
事件在网络上被曝光后,立刻引起网友愤怒,不少人要求对该民警严肃处理。
4月14日上午,濮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濮阳”做出回应:已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一是对涉事户籍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并采取禁闭措施;二是由纪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待情况核实后,将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作出处理;三是濮阳市公安局将以此为戒,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队伍管理。同时,真诚感谢并欢迎欢迎广大媒体和群众继续关注和监督濮阳公安工作。
事件中,涉事女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采取禁闭措施”,这是什么处理措施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8条第3款中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根据规定,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
法律规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有必要予以禁闭的,应当对人民警察予以禁闭,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但尚没有必要予以禁闭的人民警察,可以依照规定停止执行职务。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都不是一种行政处分,而是在必需的情况下对有违纪的人民警察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警察也是政府机关里唯一会被关禁闭的职业。
编辑: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