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濮阳市牢固树立“大食安、大食药”理念,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作用,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积极作为,勇于探索,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目前,该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濮阳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濮阳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组织食药、质监、工商等部门,围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存在问题、改革规划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濮阳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动与市编办加强沟通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编随职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相关部门职能、编制、经费划转问题。2014年6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新组建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完成了市级层面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2014年10月,完成了所辖5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档案的移交,对各县任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进行了批复,完成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分级管理。
四是确定划转比例。为加快推进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濮阳市政府出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划转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市、县、乡各级工商、质监人员编制的划转比例。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设的市食品药品监管支队、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建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新增的行政编制从市工商局所属分局、工商所和市质监局所属分局按核定行政编制不低于30%的比例划转;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新增的行政编制从县工商局、质监局按核定行政编制不低于20%的比例划转;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从乡镇工商所按核定行政编制不低于35%的比例划转。目前,各县(区)政府均按照要求出台了新组建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监管力量大幅度增加,保证新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五是合理设置机构。按照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濮阳市、县(区)二级均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加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同级政府组成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属经济功能区设置了分局。在各乡镇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派出机构。乡镇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并明确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负责,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六是完善领导体制。为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濮阳市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构建了“三职一体”的领导模式,对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