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需安防信息设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19.03.2015  10:47

各投标人: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就 安防信息设施改造 项目(招标编号:PC[2015]005----豫盛华采字GK第004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投标人资格更正如下:

一、 原公告第八项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单位须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单项(软件开发)资质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国际认证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软件产品必须是成熟的软件产品,提供2011年01月01日前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戒毒/劳教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更正为:1、 投标单位须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或单项(软件开发)资质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国际认证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软件产品必须是成熟的软件产品,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戒毒/劳教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3月18日;原定开标日期: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

三、采购单位:濮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四、联系人:娄小娣        联系方式:0393-6666773

五、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