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商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27.05.2014  20:02

濮阳市工商局2014年以来,紧扣“春耕”、“夏播”农时,分别在一至三月份开展了“利剑”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五月份以来开展了中原红盾流通领域农资市场整治行动。通过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始终对农资市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较好的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目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为濮阳市农业丰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濮阳市工商局将省局部署的中原红盾护农行动同濮阳这个农业市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对红盾护农工作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于一月初印发了《濮阳市工商局“利剑”行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濮工商明电[2014]17号),要求各县(分)局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重点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的监管,强化质量监测,重点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傍名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在此次行动中,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69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41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3份,查办各类农资案件137件,案值55.42万元。较好的推动了濮阳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调到了系统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对稳定队伍,提高执法能力,规范市场秩序都有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我市农资市场秩序,根据濮阳市工商局《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河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4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濮阳市工商局于5月1日起,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以农药化肥为重点的中原红盾流通领域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一是按照河南省工商局《关于对全省农药销售市场进行排查的通知》(豫工商明电〔2014〕67号)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农资销售市场和农资经营户经营的农药进行市场排查,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类似17种假冒农药标签的农药,要按照索证索票的要求,查明来源,对来源不明、涉嫌假冒伪劣农药要进一步查明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二是结合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假冒农资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对化肥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严格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销售“傍名牌”化肥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场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三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总局网监平台及省局网监平台的技术手段搜索发现违法行为线索,网上锁定与网下实地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活动开展一个月来,全市工商系统工作检查各类农资经营户135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1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抽检化肥3个批次共计20余个品种,查扣复合双胺20吨、硅钙镁钾肥4吨、复混肥5吨,查处案件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