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女子向偷手机小偷索取封口费 两人均被拘留

18.08.2016  13:33

  记者 谷武民 赵振恒 通讯员 樊为肖

  本报濮阳讯 盗窃手机被抓受惩罚是罪有应得,然而,失主也同样被抓让案件变得充满戏剧性。8月17日,濮阳警方向记者通报了这样一桩稀罕事儿:一名失主在手机被盗后,找到小偷,以“不报案”为由强行索取“封口费”,结果,盗窃嫌疑人和失主均被警方拘留。

  8月12日上午10时许,在濮阳市某供电所当会计的刘某,走进辖区公安机关向值班民警报案称,她放在缴费大厅柜台上的苹果手机被一名缴电费的女子盗走。

  “我们登记好报案笔录后,让刘某回去拿手机发票等证据材料。但是,等了两个小时刘某却一直没来。”民警介绍。随后,办案民警电话联系报案人询问情况,对方吞吞吐吐地解释称天气太热,不麻烦民警来回跑,已经处理好了。

  办案人员觉得疑惑,走进供电所查看监控视频和缴费记录,锁定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努力,民警依法将周某传唤,周某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

  民警抽丝剥茧,继续对周某询问。对方供述称,在民警传唤之前,失主刘某与三名男子曾一起找上门“商量”此事。

  经办案民警多方查证,发现刘某以受害人身份,和三名男子以“不给钱就报警”“拿钱消灾”等语言相威胁,把被盗手机追回来的同时向周某索要5000元钱“封口费”。周某怕落个“小偷”名声,迫于无奈,拿了1500元才息事宁人。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盗窃手机的嫌疑人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而失主刘某及其三名同伙因涉嫌敲诈勒索,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