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农民购房财政分级补贴 每平最高补200元
本报讯(记者谭勇)12月7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办法》本月3日起正式实施。继成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后,濮阳市也成为我省首个在全市范围内“真金白银”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的省辖市。
科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省着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转得出。在这种大背景下,让进城农民“居有其屋”,对我省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意义重大。为此,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给予适当的购房补贴。
濮阳市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濮阳市城区购房由市财政补贴,在县城购房由县财政补贴。在濮阳市城区购房,由本人申请并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和村证明,经房管部门审核后,根据缴纳契税证明,濮阳市政府对农民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对购买二手房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濮阳市支持农民购房,还从切实提高农民进城购房的金融服务效率入手,加大对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民进城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最低标准。由濮阳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濮阳市政府在该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设立住房担保机构,实施农民购房担保,为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提供风险分担。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濮阳市名列其中,试点的任务重点在农民进城。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组织住房困难群体实施团购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参与团购的意见》,积极组织进城农民采取团购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对符合国家、省整村搬迁政策的黄河滩区家庭购房者,同样享受政府每平方米150元的资金补贴。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濮阳市城区共团购住房7800套,成交面积89.2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0.68亿元,农民购房占比接近一半。
“让更多的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可以预期,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作为突破口,坚持产业为基,着力扩大就业,突出教育牵动和住房牵动,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保障和农村权益保障,我省新型城镇化必将迎来新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