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工具用车项目第二次开标通知
第二次开标通知
各投标单位:
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漯采公开采购[2015]1号)、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工具用车项目(漯采公开采购[2015]2、3号)第二次开标时间定为2015年2月10日上午9时,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资质要求变更
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漯采公开采购[2015]1号)取消“风送式喷雾机开标时须提供样机一台”的资质要求。
二、开标地点变更
第二次开标地点定位:漯河市新北环与李漯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市园林局院内
三、评分办法变更
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漯采公开采购[2015]1号)项目将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所投设备技术指标在同类产品中领先,每有一项技术指标优于同类产品的加0.5分,本项最多加5分” 变更为 “开标时能提供样机的,且样机设计合理、质量可靠,加5—3分;其次,得2—1分,不提供样机的不加分。”
四、第二次报名事项
本项目接受第二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2月5日,报名方式详见《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设备招标公告》及《漯河市林业和园林局所需工具车项目招标公告》(漯河市政府采购网,2014年1月6日发布)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漯采公开采购[2015]1号 5000元;
漯采公开采购[2015]2、3号 5000元每包
2、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交纳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转账、电汇,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
3、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8 日,下午5点之前。
4、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漯河市黄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039500020007800000187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持交款凭单到采购中心财务室(212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转账时,须在转款单“附言”部分注明采购编号(格式:公开XX号)。
5、投标保证金须在本文件规定时间之前提交至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由于转账需要跨行办理,请投标单位提前办理转账事宜)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联系人:鞠女士
电 话:0395-3162276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