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走向规范化
19.08.2016 13:37
本文来源: 总工会
据了解,为规范基层工会组织维权建设内容,漯河市总工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市各企业工会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达到“六有要求”,即有牌子、有公章、有场所、有人员、有设施、有开展调解业务记录。同时利用互联网改进法律援助方式,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正大力开展。
突出联动维权机制建设。建立职工维权领导小组,完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劳动保护监督员队伍,成立职工维权志愿服务队。在运作机制上,建立预警机制和上下联动机制,全天候接听“12351”维权热线,及时掌握职工的生活、就业、劳动关系等动态。
同时借势借力、突出“联动”维权,他们联合漯河市人社局,加强职工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使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努力做到调解标志、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专职调解员、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六统一”,积极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在全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广泛开展“阳光调解”行动,加大职工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仅做到了“透明公开”,而且做到了“稳妥高效”。建立起调解观摩、案件评查和案例研讨制度,规范各个环节,做到流程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到位,促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如今,漯河全市基层工会调解组织建设已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之路。截至目前,全市300人以上企业中建成规范化基层调解组织共49个,非公企业3339家,已建调解组织1907家。迄今没有发生一起由劳动争议工作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9.08.2016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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