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族工作

25.11.2014  16:30

        日前,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军佑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民族聚居村、清真寺、少数民族企业和寄宿制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对民族团结进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政策落实、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和调研。并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向市政府发出《漯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函》。希望市政府结合《》中所提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审议《报告》过程中,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 “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的大局。今年,漯河市民族宗教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对全市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不足问题,要按照政策要求予以妥善解决,尽快配齐配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更多的干部投身民族工作。 二要切实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加大对“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管理民族事务,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拿出适当财力对清真寺阿訇、社首等民族知名人士奖励性补贴,以更好发挥其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