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刷单套现首案嫌疑人被控诈骗罪 或被判半年

03.03.2016  11:54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海淀检察院对利用“滴滴打车”软件进行刷单套现的常某诈骗案提起公诉。该案系互联网打车软件出现后的国内第一例刷单诈骗案件。

  2015年2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常某得知可以通过领取滴滴打车优惠券的方式刷单赚钱,后常某花钱向别人购买了刷单软件并学习刷单技术。此后,常某就在滴滴打车平台上注册乘客账户领取平台发放的打车优惠券,然后通过虚构打车交易,将领取的优惠券向其控制下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提现完成套现,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通过刷单非法获利1万余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目前网上有很多类似刷单专业指导的作弊软件,从刷单技术的教导到刷单所需用品的提供一应俱全,不法分子利用刷单行为短时间内获取暴利。检察官表示,互联网领域不是法外之地,触犯法律一样要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