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发生伤亡事故负责人要公开道歉

16.05.2014  13:28

5月13日,记者从山东省滨州市安监局获悉,自2013年至今,滨州市危化品企业发生事故13起,造成20人死亡,58人受伤,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该市今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后,凡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当地媒体公开道歉。

2013年以来,滨州市发生各类事故的频率较高,损失惨重。博兴县“12·5”坍塌事故和阳信县“1·1”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据调查,“12·5”事故因施工队无资质、借用资质违规承揽工程,建设单位违法招标、现场无监理队伍;滨阳燃化“1·1”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应急救援、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岗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硫化氢的培训,且泄漏报警设施维护不到位,声光报警随意切断。

前期,滨州市安监局派出6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检查督导,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8家,查出问题和隐患535起,有的在一个企业就查出问题和隐患30多条。

记者了解到,滨州市的监管重点主要在危化品和建筑领域,也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确定的60个县(市、区)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之一。目前危化品生产企业有249家,还有大量新建企业,数量位于全省前列。

(刘飞)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