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职人员对幼童施暴,“官威”耍错了地方

17.06.2015  21:05

日前网友“树的里”在微博上发文称“滨州市食药监局公职人员对三岁幼童实施暴力,其行为令人发指!”记者根据该网友提供的带领组织滋事者为滨州食药监局所长黄某的信息联系滨州市食药监局,回复称,此事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6月16日 大众网)

可以说,公务员的职责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如果道德滑坡严重,甚至是欺压坑害群众,那确实问题严重了。这起事件中,滨州市食药监局公职人员竟然对三岁幼童实施暴力,实在令人发指,这种行为别说不配做父母官,就是做普通群众都不称职。同时,公安部门应该尽早调查清楚事情缘由,及时向社会公开案情,尽早消除群众种种疑惑。

近年来,公务员施暴行为频发。比如,南阳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和几名民警在开车执行公务途中,因前方一辆私家小轿车没有及时避让,便逼停对方,将其前挡风玻璃砸烂并试图开车门打人。四川通江县一位人大领导在上班时间公然当街暴打一名中年妇女,致使该妇女受伤进了医院; 苏州市信访局某领导竟称“不打人养警察干嘛?”公职人员本应更为自觉地维护社会秩序,规避暴力因素,然而官场蛀虫却把权力当成了其傲慢的资本,从而把自己的官德抛到了一边,这样的人必须开除出公务员队伍。

可以肯定的是公务员施暴的行为绝不是出于一时的气愤,而是“惯性”使然,是党性滑坡、政德倒退的“惯性”使然。可以说,公职人员是整个国家支柱,是社会精英,是推动社会发展前进的中流砥柱,其行为对平民百姓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民主法治、平等正义、公平竞争、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思想观念,官至上、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与依法治国格格不入,也与五千年的中华文明格格不入。

因此,作为人民公仆其不可无德,心中也不能没有群众,否则就不配为官。既然当官,就要像仆人那样逆来顺受,就要顾大局识大体,就要时时刻刻维护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枪杆子里出政权,但拳头下出不了官威。真正的官威是在敬业勤勉、克己奉公中树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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