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湖内环路—龙北三路)等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湖内环路—龙北三路)等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湖内环路—龙北三路)等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
2.3 工程概况: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湖内环路—龙北三路)等道路工程包括龙源六街(龙湖内环路—龙北三路)、龙源七街(龙湖中环路—龙湖外环路)、龙源九街(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龙源十街(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龙源十二街(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龙源十五街(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龙源十六街(龙湖内环路—龙湖外环路)等道路及配套管线等工程;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电缆排管等工程施工;
监理标: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
2.5 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且具备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2010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或在建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在建工程不提供此项)。
项目经理业绩:2009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3.2 监理标投标人要求: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2010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或在建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在建工程不提供此项)。
项目总监业绩:2009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网上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7 日至2014年 12 月 3 日 17 时 30 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4.2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无效);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标: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企业自2014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6)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监理标: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企业自2014年6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5)项目总监注册证书、职称证;
(6)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
8.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若组织)。
8.3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10楼1026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6756739 1367337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