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统计局积极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文件和行为

27.04.2015  11:12

省市下发《关于清理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的通知》后,修武县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面清查。

一是针对清理范围条块落实责任。 县政府办牵头查阅本县在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节能降耗、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文件资料,来确认是否有将统计部门列为第一责任单位文件、规定和要求;发改、财政、商务、统计、聚集区、特色商业区等政府相关部门,自查是否存在直接给企业下达经济指标,明示或暗示企业按下达指标上报统计数据,要求企业上报数据前先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的情况;由政府办、各乡镇及政府部门落实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及具体操控上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是建立统计部门联系负责制度。 针对在自查中发生的概念、界线不清情况,由统计部门负责解释,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力行力改。

三是统计部门统一制作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行为问题清理清单。 在整个自查过程中,各方自查各自的问题,统计部门统一制作了问题清单,编制违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的单位名称、发文时间及主要内容和违背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实施单位名称、实施开始时间、主要内容等项目表式,并开展问题的统计及汇总,为问题的上报和清理奠定基础。

四是对违背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行为自查结果的抽查。 统计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乡镇和政府部门自查的情况进行了抽查,以此确保了清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