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督导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工作

12.06.2014  20: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清理地区封锁规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动建设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等五家单位日前联合印发了《河南省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6月4日至6月5日,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分别在鹤壁市、驻马店市召开片区会议进行工作督导,听取了各省辖市工作汇报,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工作情况,对清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目前,各省辖市均已制订了工作方案,建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正在抓紧推进,但工作进度不平衡,有的省辖市存在认识不深入、法律依据学习不够、商务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清理工作不深入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以第303号国务院令为主要法律依据,严格执法,持续清理,确保6月15日前完成自行纠错,6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