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五项举措落实审计建议

18.08.2017  20:53

近期,清丰县审计局通过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发现有些行政事业单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审批,擅自出租国有资产,甚至部分存在“暗箱操作”,缺乏公平公正,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县审计局将查处的问题以《审计要情》方式上报县政府。县政府针对现行制度、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   

一、国有资产出租必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二、加强资产管理,各单位定期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上报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三、财政部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档案,对国有资产出租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到在国有资产出租到期前主动提醒各单位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四、对出租国有资产要严格审核,避免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现象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各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识了解,促进社会监督水平,提高各单位依法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