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深化预算改革方案 新一轮财税改革头炮打响
方案明确: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优惠政策等要逐步退出 据新华社电 今年6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后,各界一直期盼能尽早公布总体方案内容。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向社会公开了被视为新一轮财税改革“开头炮”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方案。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内容,应先行推进,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改进预算管理将从何处着手?《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各方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决定》明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并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相衔接;划清市场和政府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优惠政策等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其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坚持总体设计、协同推进。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新闻链接 改革“路线图” 8日,国务院发布 《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那么新一轮财税改革 “路线图”究竟什么样? 目前看,新一轮财税改革将会分步推进,主要包括三大任务: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 从 “时间表”上看,今明两年是关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