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头版: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系列评论之三
攻坚克难 再谱新篇
■本报评论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为我们制订了改革总体要求,部署了明确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提振人心;前景勾画,美好可期。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尽管《决定》赋予了供销合作事业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但机遇与挑战同在,希望与困难并存。面对这次千载难逢的改革发展良机,我们不仅需要具有饱满的改革动力、高昂的进取士气,同时,也需要对困难和挑战有充分的心理预期和行动准备。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会一劳永逸、一帆风顺,我们的改革,也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把改革的困难挑战、主次关键、轻重缓急认识得越充分,把握得越充足,我们才可能不“胡子眉毛一把抓”,避免陷入改革的泥淖。
无可否认,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广大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都有很大的提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新时期、新形势之下,供销合作社为农履职能力,经济发展实力,市场应变手段,距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尚有不小差距,我们这次改革,面临着诸多亟待破解的难点、难题。
首先,一些长期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尚未根本解决。这主要体现在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合作关系还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还不够强,层级联系还比较松散,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这些,必须要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其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兴起,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系列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表明,我国已经步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加之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深刻变化,“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谁来种地”等问题可以说日益突出。面对这些新的问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手段还很单一,服务的方式还很简单,服务的领域还不宽泛。再有,在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冲击日益凸显,使得供销合作社的发展遭遇到了很大挑战,固守传统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显然已经难以为继。最后,供销合作社人员队伍老化,素质还不高,亟须培养和补充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因此,我们只有勇于正视这些难点、难题,才能有的放矢地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也才不至于走上弯路,甚至走进死胡同。让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传统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让供销合作社获得更大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并使之充分释放,这样的改革,才能让供销合作社续写辉煌,在服务“三农”上再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