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系统维修和建立实验室项目招标公告
叶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系统维修和建立实验室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叶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叶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系统维修和建立实验室项目
2、项目编号: YZC2014-GB-122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已落实
4、项目内容: 渗滤液系统维修和实验室设备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完工期: 签定合同后30天(日历天)内。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做过垃圾场渗滤液设备维修、渗滤液化验设备采购的业绩合同不少于3个;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日期在公告当月之内);
7、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执业证不适用。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4年 8月14 日— 2014年8 月20 日(节假日休息)
上 午9:00--11:00 下 午15:00--17:30
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有限公司1911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合同(必须与投标时一致)及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证件报名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否则不接受报名。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4年 9月10 日下午 15 时(北京时间)
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
六、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叶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叶县光明路东段
联系人:铁先生
电话:15137572999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911059
2014 年8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