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米高喷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9.05.2014  12:5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16米高喷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鄢陵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16米高喷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鄢陵县消防队采购16米高喷消防车一辆及随车器材等;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5规格要求:采购货物的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
   3.7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报名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29日至2014年6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在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报名,联系电话:0374-7332167 。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如下:
   4.1 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料:(1)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2个月);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2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于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5:0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电话0374-7332167)。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037417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371-66022003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