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消防支队15个检查组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156家
11月25日至12月1日,新乡市消防支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立即组织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对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刘家明政委、张立支队长、王慧英处长等支队党委常委,各县(市)、区大队军政主官分别带领检查组先后检查了中航集团、亿通汽修、天光科技有限公司等15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各检查组每到一家企业都要认真了解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生产加工车间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应急照明、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储存仓库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员工集体宿舍违规用电现象是否存在;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等情况。现场询问了部分企业员工“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发现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器材配备到位,但也发现了个别企业存在应急照明灯未能正常工作、安全出口锁闭、灭火器数量配备不足等问题。同时,也有极个别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组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当场进行整改,对一些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检查组按程序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火灾隐患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业并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刘家明政委、张立支队长特别强调指出,当前是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阶段,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务必坚持开展企业自检自查,加强值班值宿、落实重点部位看护,确保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管理到位。
截止目前,全市15个检查组共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156家,发现火灾隐患280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0处,保持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有效地净化了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