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大楼起火浓烟遮天蔽日 火灾原因查明

11.07.2015  11:08

  □记者 高鸿鹏

  本报讯 进入七月,我省各地连发多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火灾危险性依然较大。昨日,河南公安消防总队对近期连发的几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原因进行梳理,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

   近期几把大火,“电老虎”是元凶

  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近期几场火灾事故,“电老虎”是元凶:

  6月29日9时24分,河南大学新校区行政楼一楼联通通讯交换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疑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7月1日19时45分,三门峡市渑池县高村轮胎翻新修理厂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475平方米。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7月3日13时01分,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与腊梅路交叉口一简易泡沫板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违规使用电器致使线路短路打火引燃泡沫板房。

  7月7日18时30分, 郑州海关办公楼三楼一办公室发生火灾,幸无人员伤亡 ,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着火物质为办公桌、沙发、床等物品。火灾原因为电源插线板短路引发火灾。

  河南消防提示,夏季场所用电设备较多,多用插座供电,使用时插座切忌插过多的用电设备。下班后要关闭饮水机等用电设备的电源,不要让它们长时间待机。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乱扔,避免烟头引燃纸张等物品造成火灾。

   火灾频频“光顾”仓储场所

  今年以来,郑州市多次发生仓库类火灾:3月17日,南四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一润滑油仓库发生火灾;4月16日,纬五路与花园路口西100米郑州嘉宝服饰公司仓库失火;6月8日,郑州市南三环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一仓库发生火灾;6月19日,高新区关庄村村东一仓库发生火灾,500万货物“打水漂”。

  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提醒,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生产、经营、住宿于一体;进入库区的内燃机械必须安装防火罩,电动车要装设防火星溅出的装置;仓库内的供电系统应经常检查。货物要分类、分垛储存,保留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