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环保局现腐败窝案 局长副局长等6人落马

02.11.2014  22:33

据浙江海盐县电视台10月30日消息,海盐县环保局陷腐败窝案,今年内共有6人被查。6人中包括该局原局长朱晓芳、副局长殳乃峰,涉嫌罪名均为贪污受贿、索贿等,目前这起窝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视频截图

检索公开报道发现,类似窝案在浙江环保系统并非首次,发生在2007年的杭州环保系统腐败窝案,共查处90余名问题官员,至少23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涉及13个区县市。案件披露的信息显示,审批、环评和督查成为最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之一。

“全省环境执法能手”也受贿

根据浙江海盐县电视台报道,涉嫌受贿的6人分别是海盐县环保局原局长朱晓芳、原副局长殳乃峰、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亚伟、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健、海盐县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平昊飞和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原主任张海明。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受贿金额最高的是原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殳乃峰,其在2007年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330000元。朱晓芳也即将以贪污受贿罪被公诉,涉及金额不详。

其余嫌疑人中,3人的原职均在环境监察部门,这也是最容易被腐败侵蚀的部门之一。检察机关指控,3人受贿金额都在10多万到30多万之间。寻租方式多是在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项目竣工验收和环保工程设备验收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

值得注意的是,原海盐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平昊飞,在2007年还被评为“全省环境执法能手”,但他被检察机关指控,收受他人贿赂328900余元,在收受的贿赂中,大部分是所谓的“分红”。据证人陆某称,平昊飞是环保局管检查的,自己的污染企业还得依靠他,平昊飞多次主动索贿。

而另一位看起来岗位相对“安全”的嫌疑人张海明,原为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亦参与其中。他被检察机关指控,在2007年至2013年间,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13900余元,他在环保执法检查、环保工程设备竣工验收等过程中为对方谋利。

审批、环评和督查环节腐败高发

类似的环保系统窝案、环保官员牟利手段并不新鲜。

2007年2月,原杭州市上城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任蔚彬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6年10个月有期徒刑。任被查时,曾放言“要死大家一起死”,随后揭开浙江环保系统腐败窝案,整个窝案涉及环保系统工作人员90余人。杭州所辖各地环保官员几乎均遭纪委谈话,涉及13个县区,至少23人被追责。

2008年11月,《财经》杂志报道,浙江省内陆续有湖州、杭州、宁波、台州、温州等多个地市出现环保系统“蛀虫”,环保局主要干部相继因腐败获刑,且因相互举报,更牵出系列窝案。

浙江环保系统窝案中,腐败多在环保审批、环评、验收等环节中出现寻租。环保法规定,建设涉及污染环境的项目,企业在开办、合并、扩建、转让时,均需经环保部门的审批,审批前则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环评”。而在日常的污染督查过程中,环保官员亦不乏寻租空间。甚至有官员以停业整顿相威胁,向企业索贿。

浙江省公检系统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环保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领域,也是这几年浙江省纪委监察系统的重点审查部门之一。纵观全国,近10多年来环保系统的腐败案呈递增之势。

有分析认为,环保系统腐败高发除了缺乏有效监督,也与权力扩充有关。从环保局到环保总局,再到2008年升格为正部级单位环保部,中国环保部门10年间实现职能机构“三级跳”。权力的扩充也意味着腐败的机会增大,浙江环保系统窝案便是其中一个典型。

(原标题:浙江海盐环保局爆发腐败窝案,原局长副局长等6人落马)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