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制定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8.05.2014  14:38

5月28日,济源市政府印发了《济源市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将自今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对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质量工作的绩效考核,积极发挥绩效考核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是量化评分。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为100分,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占40分,质量措施完成情况占60分,根据详细的评分标准、实施细则逐项打分。二是等级评定。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告。三是严格奖惩。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收紧或暂停对辖区、行业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并责令其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书面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实施约谈,必要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