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广应用PPP模式系列典型之一 洛阳:把PPP作为长期事业扎实推进

15.09.2015  09:30

  在全省推广PPP模式的进程中,洛阳市表现十分抢眼:去年我省首批确定的29个PPP示范项目中,洛阳有6个;首批落地签约的8个PPP示范项目,洛阳占5个。不久前举行的第十期中国PPP沙龙中,洛阳市就该市市政道桥工程PPP项目进行案例分享,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孟春评价为“十分规范”。

  “对于PPP项目,政府不能盲目地一发标、一挂网、一发布就完了,而是要做很多具体的工作,包括对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对社会投资方的选择,以及合作过程中责任的划分等都要有细致周全的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奠定后续成功的基础。”9月9日,洛阳市财政局副局长熊文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早在2013年11月,洛阳市就被财政部定为两个PPP模式试点城市之一。此后,该市建立了一整套运转高效的PPP工作模式,并从行业主管部门层面确立了PPP实施机构。

  在孟春看来,洛阳PPP项目成功经验之一就是政府工作做得非常扎实:“他们聘请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并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操作指南,完成了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这在我国目前已开展的PPP项目当中并不多见。

  哪些项目适用PPP模式?洛阳市PPP项目办公室主任谢传法认为,PPP项目选择要注重需求性、可控性和示范性,“要选那些政府一直想要投资建设、已经列入建设规划,但苦于资金或管理不足,一直无法落地的项目。

  “PPP从机制上真正实现了转变政府职能。”洛阳市住建委市政科科长郭冰冰说,项目全程由社会资本主导运作,政府负责监管与程序合规,各司其职,权责清晰,将政府从微观事物中解脱出来,以更好地专注于发展规划、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职能;社会资本则充分发挥管理效率与技术创新能力,以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和技术进步。

  如今,洛阳市推广和应用PPP模式的路子越走越扎实了。今年5月,省财政厅征集第二批省级PPP项目,洛阳又有10个项目进入推介库。

  “搞PPP是长期事业不是短期行为,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要和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洛阳市常务副市长尚朝阳说,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让最有能力承担风险的一方去负担对应责任,然后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在公平环境下共同完成一份“契约”,洛阳PPP仍在路上。(记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