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非居民天然气价每方降至3.58元

30.05.2015  10:19

  □记者 牛洁 李晓波 通讯员 牛永军

  本报讯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调价要求,省发改委近日下调了各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其中洛阳市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66元下调为每立方米3.58元,下调了0.08元。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严重倒挂。2013年6月,国家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2012年中石油确定的各地用气量)和增量气(在2012年基础上新增的部分),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三年实施,计划到2015年到位。按既定目标,2013年、2014年政府连续两次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此次调整正是在该背景下进行的,并已完全实现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价格的并轨。

  此次调整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用天然气。据推算,洛阳市非居民用户每年可减少支出约2000万元。据了解,新的价格政策从4月1日起执行,其间多支付的天然气用量将在后期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