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最牛钉子户”收到补偿金拒搬迁
【新闻摘要】 “连文件都没有,这不是在忽悠老百姓吗?这就是非法拆迁。”村民邓进民说。村民认为,当地没有批复文件就非法拆迁,即使签订了拆迁协议也是被骗,没有法律效力。针对村民强烈质疑的政府答复中的“空头文件”,洛龙区关林街道办副主任郭强表示,洛龙区政府答复中写错了文件期号,批复文件应是《豫国土资函(2004)357号》和《豫国土资函(2004)58号》。
一幢三层住宅矗立在两条快车道上,将新建的大路拦腰斩断,屋前两辆挖掘机严正以待,等待拆挖。
原标题:“最牛钉子户”横阻公路
在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上,一幢三层住宅矗立在两条快车道上,将新建的大路拦腰斩断,被称“最牛钉子户”。
记者了解到,该住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并收到补偿金,但因质疑政府未经百姓同意且无法律文件擅自拆迁拒绝搬迁。相关部门表示,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取得国家批复,是依法拆迁。
村民们表示,不搬迁的原因是政府的征迁手续不合法,属于非法拆迁。
邓记超等村民告诉记者,2014年9月,一些村民曾要求公开练庄村土地详情,洛龙区政府在答复书中称《豫国土资函(2014)357号》和《豫国土资函(2014)58号》已批复征用练庄村集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城市建设用地。然而村民在有关部门却查不到这两份文件。
“连文件都没有,这不是在忽悠老百姓吗?这就是非法拆迁。”村民邓进民说。村民认为,当地没有批复文件就非法拆迁,即使签订了拆迁协议也是被骗,没有法律效力。
针对村民强烈质疑的政府答复中的“空头文件”,洛龙区关林街道办副主任郭强表示,洛龙区政府答复中写错了文件期号,批复文件应是《豫国土资函(2004)357号》和《豫国土资函(2004)58号》。
郭强说:“洛龙区政府给群众的答复中误写了文件期号,导致群众误解,这是工作的失误,但练庄村城中村改造确实已列入地方规划,是合法拆迁。”
村民王万里告诉记者,从2011年拆迁开始,村民多次找到有关部门状告当地非法拆迁,当地政府也曾多次向村民作出解释,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协议。邓记超等村民说:“村委会没开村民大会就决定拆迁。”
郭强表示,练庄村拆迁改造是根据洛阳市2009年颁布的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由村委会牵头进行的“自拆自建”城中村改造。“拆迁前,村里多次组织村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意见,还对每家每户做了意向调查,当时全村600多户有近93%的村民同意拆迁。”练庄村村主任李丙义说。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