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一物业拒不整改隐患被处罚

19.11.2015  11:07
  日前,洛阳市瀍河区某物业小区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到期未整改,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

  10月28日,洛阳市瀍河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消防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其电动车存在乱停乱放、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妨害了公共安全。执法人员当日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物业在十五日内消除火灾隐患。11月10日大队复查时,发现该物业在限期内未采取任何措施,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依然严重。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物业公司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11月12日,该物业负责人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大队执法人员的再次教育下,表示自己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将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发挥自己的管理作用,认真落实小区电动车治理工作,为居民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