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残联召开全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会议

21.04.2016  11:21


图为洛阳市残联就业办主任郭海斌主持全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会议


图为 洛阳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关于残疾人证办理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办证程序,认真做好洛阳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4月13日下午,洛阳市残联在洛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9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会议。全市18个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办证人员、鉴定医院领导和鉴定医师及定点复评鉴定医院的领导和鉴定医师参加了会议。市残联副理事长王海潮、张国美,康复中心主任陈占伟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就业办主任郭海斌主持。

      会上,市残联就业办主任郭海斌传达了省残联《关于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残疾人证核发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残联〔2016〕39号)和《关于加强对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豫残联〔2016〕42号)两份文件精神。市残联副理事长张国美传达了省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责任追究的通知》(豫残联〔2016〕41号)和《关于对祁县残联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通报》(豫残联〔2016〕49号)的文件精神。康复中心陈占伟主任传达了《关于残疾人评定结果复评事宜的通知》(洛残联〔2016〕49号)文件精神,并对残疾人证的复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市残联副理事长王海潮做了重要讲话。一是对鉴定机构长期在残疾人鉴定工作中的大力配合表示感谢;二是突出强调办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各级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随着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福利待遇等不断提高,残疾人证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要避免在办理残疾人证过程中出现办理“人情证”、“关系证”等违规问题,各县(市、区)残联负责人以及办证人员、鉴定医师应提高认识,加强重视;三是要加强自查自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残联系统内部人员及其亲属有无违规办理“人情证”、“关系证”,鉴定机构及鉴定医生有无鉴定资质,对群众关心和举报的问题有无认真检查,尤其是在即将开展的“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期间有无加强对残疾人证等级审核工作等方面;四是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残联〔2016〕11号)的文件精神。

      各县(市、区)残联及鉴定机构,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严格对核发管理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起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